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完成市下达目标的工业主管部门机关人员进行奖励的有关办法》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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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完成市下达目标的工业主管部门机关人员进行奖励的有关办法》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等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完成市下达目标的工业主管部门机关人员进行奖励的有关办法》的补充通知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等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工业总公司(局、办)、集团公司:
为了进一步促进各工业主管部门认真搞好生产经营工作,努力完成市下达的1995年资产经营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1993年京经综字第37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完成今年市下达的目标的各工业主管部门机关人员
进行奖励,现将奖励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1995年综合考核指标为:市下达的市属国有工业企业资产经营责任书中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产销率、实现利润、上交利润、亏损企业亏损户、亏损企业亏损额及技术进步指标中的技术改造、拳头产品、名牌产品共计十项指标。
二、综合考核办法及奖励标准。
1.市属地方国有工业企业的资产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产销率、实现利润及技术进步指标中的技术改造、“拳头”产品、名牌产品七项指标完成目标的各计奖励50元,未完成目标的不计奖。
2.亏损企业亏损户数、亏损企业亏损额完成目标的各计奖励60元,完成目标水平并好于上年实际的奖励10元;亏损企业户数、亏损企业亏损额年末均为零的各计奖励70元。
3.完成上交财政收入目标的计奖110元,未完成目标不计奖。
4.按上述办法,完成目标的人均奖励总额最高600元。
三、其他相关问题按(93)京经综字第37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同仁堂集团公司的考核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各区县仍按照(94)京经综字第144号文规定执行。



199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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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93]局办字第11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后勤部门:
  现将我局中央国家机关后勤班干部培训中心《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意见》搞好本单位后勤干部的培训工作。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我局和人事部《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91]国管培训字第229号)精神,现对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抓紧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是中央国家机关后勤部门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机关后勤工作是机关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努力提高机关后勤干部的素质,是做好机关后勤工作的基础。在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机关后勤工作比以往更加需要一大批懂经济、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但是从总体上来说,机关后勤干部现有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这种要求。据统计,中央国家机关近一万一千名后勤干部中,受过本岗位业务培训的只有41%;在近二千名处级干部中,受过本岗位业务培训也只占32%。这种状况,不利于机关后勤工作和改革的顺利进行。提高机关后勤干部的业务素质,已成为机关后勤部门面临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岗位培训是提高机关后勤干部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岗位培训的分类、对象和方式
  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是对不同层次的在职干部,按照岗位需要,以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达到本岗位任职要求为目标的定向培训。岗位培训基本分为规范化培训和非规范化培训两类。
  规范化岗位培训是依据岗位基本要求、相应的教学计划和规定的教材进行的岗位资格培训,以提高能力为目标,包括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对录用人员的入门培训。
  非规范化岗位培训,是根据本岗位工作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短期适应性培训。
  参加岗位培训,既是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应当享有的权利,又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培训的对象是处以下(含处级)机关后勤干部。司局级后勤部门负责人,主要通过短期研讨班等形式,提高其政策和管理水平。岗位培训采取脱产、半脱产等多种方式进行。可以上全科培训,一次完成;也可以是单科培训,逐次完成。
  三、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
  为适应机关后勤管理与服务两种职能分离的需要,行政管理岗位的人员,主要学习科学管理知识,以提高管理水平;后勤服务岗位的人员,主要学习经营管理知识,以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课程设置分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总课时170小时左右。公共课包括行政管理学、机关后勤管理概论、领导科学以及经营管理、经济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可开设其中二至三门。
  专业课程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需要,设置二至三门。我局正在抓紧组织编写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专业教材,在正式教材出版之前,可选用代教材。
  四、考核发证
  凡按规定参加规范化岗位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局统一印制的培训证书,其成绩单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上岗、在岗、转岗、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实施
  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采取统一标准、统一发证、多渠道实施的办法。
  我局负责对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培训工作的宏观规划、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主要是:制定岗位培训工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主要岗位的基本要求,提出岗位培训的规划和目标。制定指导性的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或推荐岗位培训教材和参考资料;组织实施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进行培训情况统计,开展调查研究,组织经验交流,检查评估培训质量。
  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由我局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培训中心负责。
  各单位机关后勤管理部门,要在本单位人事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后勤干部岗位培训计划,并有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
  在我局培训中心组织岗位培训的同时,提倡各单位充分发挥本单位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按照我局制定的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对本单位后勤干部进行岗培训,以加快培训速度,适应工作需要。
  六、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培训中心1993年——1995年培训工作重点
  这三年中,主要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适当地组织一些培训。
  (一)1993年完成岗位培训专业教材的编写和审定工作,年底前后陆续出版,作为试用本。
  (二)抓紧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培训基地建设,争取早日建成。
  (三)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主要岗位的基本要求,作为提出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的依据。
  (四)重点抓好处级干部的岗位培训。培训教材出版后,按照岗位基本要求,有计划地对处级干部进行规范化岗位培训,使处级干部的培训面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同时,配合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机关后勤办实体等,从1993年上半年起适时开展适应性培训。





岳阳市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养老优待实施办法(试行)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岳政办发[2004]12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养老优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岳阳市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养老优待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养老优待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生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提高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遵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原则;
(二)尊重历史,按阶段生育政策确认奖励扶助对象,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原则;
(三)实行市和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资金直发农户的原则;
(四)同一对象不重复享受优待的原则。

二、奖励对象
夫妻双方均系农民,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生育两女已落实绝育手术且男女双方均年满60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确认后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养老优待。
(一)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
(二)终身只生育两个女孩,并于1979年6月1日以后落实绝育手术的家庭;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终身只生育两个子女,且于1979年6月1日以后落实绝育手术后,一个或两个子女死亡的家庭;
(四)符合上述第㈠或第㈡项规定且子女死亡的家庭。

三、优待标准
被确认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享受养老优待的家庭,按下列标准领取养老优待金:
(一)子女死亡无子女户每月60元;
(二)独女户每月50元;
(三)两女结扎户每月40元;
(四)独子户每月20元。

四、资金来源
养老优待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在省定标准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外专项预算安排,各负担50%。

五、发放要求
(一)由符合要求的对象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养老优待审批表》,并提供有效证件,村支两委、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报市计生委备案。各县、市、区在执行中有争议或难以确认的对象,报市计生委予以确认,严禁漏报或虚报冒领。
(二)县、市、区计生部门应按月提供发放对象名册,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月将养老优待专项资金划拨到养老优待金专户上,代办金融机构按审定的发放对象名册按月将资金划转到优待对象的个人储蓄存折上,优待对象凭岳阳市养老优待个人储蓄存折领取养老优待金。
(三)养老优待金从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后的下一年1月1日开始领取,至夫妻双方死亡后的下一月停发。

六、监督管理
(一)健全工作机构。市、县(市、区)成立由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财政、审计、监察、计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奖励优待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县(市、区)、乡(镇)两级计生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业务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种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扶助的对象必须在乡(镇)、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市、区)、乡(镇)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奖励优待对象的确定和奖金、养老优待金发放情况每年组织一至两次专门检查。凡在确定对象和发放优待金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行为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七、本办法自2004年7 月1 日起施行。